夫妻離婚公司法人是男方怎么分割(夫妻離婚公司股權分割)
婚后開公司法人是丈夫離婚有財產嗎
法人是公司的代表機關。法人不一定是股東,也就不一定會有公司財產權。具體可不可以分割視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1、如果您丈夫在公司沒有股份,那就不可能分割公司財產了。
2、如果只有他個人有股份,而且是你們的共同財產,則可以要求分割股權。按《公司法》,如果公司股東大會不同意轉讓股份,或者別的股東要優先購買,您只能要求按您應得的股權價值給予補償了。
3、如果夫妻都是股東,可以要求分割到股份均等。
夫妻辦理離婚程序如下:
1、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填寫表格;
3、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上簽署同意協議內容的意愿;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六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夫妻一方是法人代表離婚
法律分析:如屬于婚后所得,一般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可主張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老公是公司法人離婚怎么分
法律分析:如果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和他人經營合伙企業,夫妻另一方不是該企業合伙人,離婚時可對合伙財產進行評估,確定合伙財產中夫妻共同財產的份額。對該共同財產份額,可以歸夫妻一方所有,由另一方給予補償可以分割為兩份,雙方以各自的份額入伙。人民法院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這樣的情況時,如果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其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對方時,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該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轉讓,在同等條件下行使優先受讓權的,可以對轉讓所得的財產進行分割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轉讓,也不行使優先受讓權,但同意該合伙人退伙或者退還部分財產份額的,可以對退還的財產進行分割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轉讓,也不行使優先受讓權,又不同意該合伙人退伙或者退還部分財產份額的,視為全體合伙人同意轉讓,該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共同經營的企業法人是我老公,我沒有股份,離婚可以分嗎?
你好,關于你的問題,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如果你沒有在企業中擁有股份,那么在離婚時,企業的產權歸屬也不會牽扯到你的名下。因為企業法人是你的丈夫,他是企業的所有人,而你只是企業的一名普通員工或經營者,沒有擁有企業的所有權。
如果你和你的丈夫在離婚時要對企業進行分割,那么要根據當地的相關法律法規和離婚協議來確定企業的歸屬。一般來說,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分割方式包括協議除夕、順序分割、轉讓等方式。
在這個過程中,如果夫妻共同經營的企業法人歸屬于你的丈夫,那么企業的全部產權也應歸屬于他。但是,如果你能證明你也為企業的發展做出了重要的貢獻,例如在企業的日常經營中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那么你也可以要求得到一定的補償。
總體來說,離婚時對企業的分配問題需要根據當地的法律和相關規定進行處理,但前提是如果你對該企業沒有任何所有權的話,企業的歸屬也就與你無關。
如果公司法定人不是自己要離婚可以分老公是公司法人我們離婚我能分多少?
您好,離婚時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財產,股權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才可以分割。
首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股東,未必一定具備股份。
其次,假如對方具有股份,則還需要看該股份是否屬于個人財產,是否建立了信托等排除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
最后,對于上市公司因分割股權而導致的股東權利變化還應當嚴格遵守其他相關的行業法規,如證監會發布的相關文件等。案情相對復雜,涉及到的股權分割問題的話建議您咨詢專業的家事律師。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1087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婚后開公司法人是丈夫離婚有財產嗎
婚后男方開辦公司,離婚時夫妻雙方可以就該股權的折價進行分割。婚后成立的公司,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當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辦理離婚程序如下:
1、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填寫表格;
3、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上簽署同意協議內容的意愿;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六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公司法人是老公如果離婚了女方怎么分
法律分析:如果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和他人經營合伙企業,夫妻另一方不是該企業合伙人,離婚時可對合伙財產進行評估,確定合伙財產中夫妻共同財產的份額。對該共同財產份額,可以歸夫妻一方所有,由另一方給予補償可以分割為兩份,雙方以各自的份額入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老公是法人離婚時公司股份如何處理
法律主觀:
一、如果是僅有夫妻二人持股的有限公司,夫妻二人愿意繼續持有股份的,均分股份;夫妻一人不愿意持股,將股份作價一半補償給愿意持股方;夫妻都不愿意繼續經營的,可以對公司資產進行 清算 ,夫妻分割清算后的資產,并注銷公司。 二、夫妻一方以 共同財產 出資與第三人持股的有限公司,直接轉讓股權,或者股權在夫妻間不發生轉移,持股配偶一方將本屬于另一方的股份折價后,以貨幣的形式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夫妻離婚公司法人是男方怎么分割
婚后男方開辦公司,離婚時夫妻雙方可以就該股權的折價進行分割。婚后成立的公司,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當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婚后開公司法人是丈夫,所開設的公司是屬于婚后財產,而作為婚后財產,是可以分到一半的,當然如果這個公司是有婚后的債務關系的,那么也是需要承擔一半的債務的。公司法人是公司的代表,承擔法律責任的人,不享有公司的財產,如果在公司持有股權,可能會涉及財產分割,依照相關規定,一方在公司有股權,另一方沒有,財產分割時,應當有過半數的股東同意,才能進行財產分割。夫妻雙方協商一致轉移股權,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過半數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愿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也不愿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夫妻辦理離婚程序是什么?
1、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填寫表格;
3、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上簽署同意協議內容的意愿;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六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丈夫是公司的法人代表,也是公司的老板,若是和妻子離婚,公司財產要平均分嗎?
如果丈夫是公司的唯一股東,股權形成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沒有特別的財產約定,雙方離婚沒有特別的過錯情形,那么,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形成的財產屬于夫妻共有財產。離婚時,公司股權應平分。\x0d\x0a\x0d\x0a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x0d\x0a(一)工資、獎金;\x0d\x0a(二)生產、經營的收益;\x0d\x0a(三)知識產權的收益;\x0d\x0a(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x0d\x0a(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x0d\x0a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